2021年11月20日,邳州市获评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。在第十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到来之际,为响应“守法规知礼让、安全文明出行”的文明主题,在此,我校就全体学生安全出行问题做出以下要求:
1.严禁初中生骑二、三轮电动车;
2.12周岁以下学生不得骑自行车;
3.16周岁以上允许骑电动车,但骑乘时必须戴好安全头盔;
4.严禁骑乘二、三轮电动车载3人(含3人)以上;
5.严禁闯红灯、非机动车占用机动车道行驶、逆向行驶;
电动自行车是市民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,遵守交通规则,佩戴安全头盔文明出行是保证驾乘人员生命健康最有效的办法。就此,学校向全体学生提出以下倡议:
一、提高文明出行、安全出行意识,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,不闯红灯、不逆行、按道行驶,避免发生交通事故。
二、驾乘电动自行车时,驾驶员和乘坐人员自觉佩戴安全头盔。
三、购买安全头盔时,注意要认准质量检验合格的产品。
四、发现身边亲友未佩戴安全头盔骑行电动车时,请主动规劝,防患于未然。
安全出行,从我做起;文明出行,幸“盔”有你!为营造文明、安全、畅通的交通环境,为邳州市进一步做好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带头作用,校团委要求各班出刊一期以“文明出行,幸‘盔’有你”为主题的黑板报,要求紧扣交通安全主题,充分发挥学生的自主创新能力,发挥板报的安全教育作用。
检查时间:本周三(12月8日)晚自习。
邳州二中团委
2021年12月6日